紡織物理實驗室

織物理實驗室

使用守則:


1. 實驗室位於大義館618室,校內分機33452;實驗室電話可撥打國內有線電話及學校各單位,實驗室借用請依學校上班時間辦理;特殊需求者向實驗室管理人另提出申請。
2. 使用實驗室一律要填寫工作日誌;儀器另有使用紀錄表需再填寫其使用紀錄,使用完畢後應將環境還原,清潔整理後才可以離開,上課時工作日誌由值日生填寫。
3. 使用設備請先確實瞭解設備正確使用方法才可開機,否則應由任課老師或指導學長在旁示範方可使用,對儀器操作不清楚處請洽負責人協助;特定設備使用請遵照本系「特定儀器設備管理使用規定」使用。
4. 設備配置未經師長許可,不得搬移;使用如遇問題及故障時,應先關機並填寫於工作日誌上,再向負責人報告;非正常使用導致設備損壞時,使用者應負修復之責任。
5. 使用完畢後,應將環境還原,清潔整理後並填寫工作日誌才可離開。
6.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實驗室並嚴禁在實驗室內抽煙及飲食、打牌、喧鬧、嬉戲。
7. 實驗室內至少要有兩人同在,遇緊急事故方有人呼叫,女同學下午10點以後請勿停留於實驗室以確保夜間安全。
8. 上課期間請勿使用手機。
9. 緊急意外之處理程序:請參照實驗室緊急事件處理流程處理。
10. 未遵照本規則一經提出或當場糾舉,除依學校懲處辦法外,得依情節扣減必修相關課程3~5分,必要時另加附系務服務工作。
11.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權責提出刪修後,再另行公告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