紡織纖維材料實驗室

紡織纖維材料實驗室

使用守則:


1. 實驗室位於大德館102室,校內分機33451;實驗室電話可撥打國內有線電話及學校各單位,實驗室借用請依學校上班時間辦理;特殊需求者向實驗室管理人另提出申請。
2. 設備配置未經師長許可,不得搬移,使用如遇問題及故障時,應先關機並填寫於工作日誌上,再向負責人報告;非正常使用導致設備損壞時,使用者應負修復之責任。
3. 使用實驗室一律要填寫工作日誌;儀器另有使用紀錄表者須再行填寫該儀器之使用紀錄。
4. 每項設備皆有操作說明,確實了解設備正確使用方法才可開機,否則應由認可老師或指導學長在旁示範方可使用,對儀器操作不清處請洽負責人協助。
5. 使用完畢後,應將環境還原,清潔整理後並填寫工作日誌才可離開。
6.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實驗室並嚴禁在實驗室內抽煙及飲食、打牌、喧嘩及嬉鬧。
7. 實驗室內至少要有兩人同在,遇緊急事故方有人呼叫;女同學下午10點以後請勿停留於實驗室以確保夜間安全。
8. 緊急意外之處理程序:請參照「實驗室緊急事件處理流程」處理。
9. 未遵照本規則一經提出或當場糾舉,得依學校懲處辦法處理,依情節扣減必修相關課程3~5分或參加系務服務工作。
10.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權責提出刪修後,再另行公告實施